第十八条 [不可抗力]甲、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   乙方延迟发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,不能免除责任。

   第十九条 [扩大损失]甲、乙一方违约后,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;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 的,不得就扩大 的损失要求赔偿。

   甲、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,由违约方承担。

   第二十条 [委托招徕]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,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。

   第二十一条 [其他]本合同其他事项
   1.
   2.
   3.
   4.

   第二十二条 [争议解决]本合同在发行中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,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。

   第二十三条 [合同效力]本合同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
   第二十四条 [合同生效]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,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。

   附:旅游行程表


   甲 方:                 乙方(盖章)

   身份证号码:               负责人:

   电话或传真:               电话或传真:

   通讯地址:                通讯地址:

   _____年___月___日            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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